【張洺慈】評論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2條(適用範圍) 本法適用於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以下簡稱機關)。 前項所稱一級機關如下: 一、行政院。 二、立法院。 三、司法院。 四、考試院。 五、監察院。 一級機關所屬之各級機關,依其層級,稱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 關。 本法於總統府及國家安全會議準用之。第5條(員額配置) 司法院以外各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員額配置,依以下方式辦理: 一、各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配置員額之總數,由行政院在前條第二項 所定各類人員員額最高限內,徵詢一級機關後定之。 二、各二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配置員額之總...
【小銀】評論
這題只要熟悉政府組織的層級就可以刪掉CD了。直轄市歸行政院管轄,所以直轄市的層級相當於行政院下的二級機關(部、委員會),勞動部跟直轄市是同一個等級,沒有誰高誰低的問題。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不可能只有行政院。就算不知道分多少等級,至少聽過勞動部吧?所以A也可以刪掉,答案就是B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