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Yun Liou】評論
法規名稱: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小組設置要點三、本小組置委員十七至二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指派主管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業務之次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部長敦聘教育、法律、學生事務、社會工作、人權教育等領域之學者專家、實務工作者、民間團體、相關機關代表及本部參事或督學兼任之;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三分之一。
【郭士榮】評論
教育部為將人權教育紮根於學校教育中,設置「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敦聘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實務工作者幾人至幾人擔任委員? (D) 十七至二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