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李四於101年8月贈與妻子新臺幣300萬元,李四又於101年10月10日長女結婚時贈與長女新臺幣220萬元,則李四101年度贈與稅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A)30萬元
(B)20萬元
(C)12萬元
(D)0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9437
統計:A(11),B(20),C(26),D(29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及贈與稅繳納期限規定

用户評論

Appla.C.C.】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20條左列各款不計入贈與總額︰

】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

楊世韓】評論

父母捐贈給子女之結婚金100萬不併入贈與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