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 含藥化粧品未經查驗而輸入,該妨害衛生物品應如何處置?
(A)沒入銷燬
(B)沒收銷燬
(C)限期退運
(D)限期查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04819
統計:A(26),B(17),C(28),D(0),E(0)

用户評論

Jessica Ch】評論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7條第1項, 及第27條 : 含藥化粧品未經查驗而輸入應沒收銷燬

】評論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第 7 條 輸入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提出載有原料名稱、成分、色素名稱及其用途之申請書,連同標籤、仿單、樣品、包裝、容器、化驗報告書及有關證件,並繳納證書費、查驗費,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輸入。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第 27 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禁止規定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

clothe86704】評論

第23條才是沒入銷毀

來考古】評論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第 7 條 輸入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提出載有原料名稱、成分、色素名稱及其用途之申請書,連同標籤、仿單、樣品、包裝、容器、化驗報告書及有關證件,並繳納證書費、查驗費,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輸入。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第 27 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禁止規定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