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okoqo】評論
補充:歲入來源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按「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評論
預算法第三十七條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畫,除 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 編列。第 四十 條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來源別科目及其 數額,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機密 者,得分別編列之第四十九條 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 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審議時 應就來源別決定之;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 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第九十七條 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歲入來源別科目 之名稱及其分類,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歲出政事別、計畫 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第九十八條 預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QQ】評論
預算法第三十七條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畫,除 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 編列。第 四十 條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來源別科目及其 數額,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機密 者,得分別編列之第四十九條 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 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審議時 應就來源別決定之;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 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第九十七條 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歲入來源別科目 之名稱及其分類,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歲出政事別、計畫 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第九十八條 預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ckvhome】評論
(A)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參預算法第37條) (B)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及其數額(參同法第40條) (C)預算案之審議時,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參同法第49條)(D)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歲出的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由 行政院中央主計機關定之(參同法第9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