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韋伯(Weber)認為權威依其來源可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是精神感召權威、法理權威及何者?
(A)團體權威
(B)專業權威
(C)傳統權威
(D)理論權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0418
書單:科層體制的論點、理想型官僚制度

用户評論

【用戶】陳柳丁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韋伯穿(傳統權威)金 (精神感召)又戴假髮 (法理權威)

【用戶】蘇珊娜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呵呵~高明老師的徒弟真多!

【用戶】王尊玄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傳統權威~來自成員對傳統制度或觀念的信仰,這種傳統被認為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指可服從而不可違抗。昔日君王的權威即屬於傳統權威,是來自臣民對『君權神授』此一傳統觀念的信仰。出自:陳怡均

【用戶】yingyin74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韋伯在《經濟與社會》(1922)一書中,區分出正當權威的三種純粹類型:一、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相信傳統的尊嚴,它的合法性是從過去承傳下來的。這種權威具有神聖的品質,並根據傳統的習俗和做法推選出統治者,如國王、教宗。二、魅力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感召權威)建立在一個非凡領袖或個人的崇拜上,並且由這個人制定的法則而統治,如先知、軍閥。三、法理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法律-理性權威)相信現行法規的合法性,並相信通過這些法規獲得權威的人,如民選首長、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