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分母】評論
(A)錯誤 不以有產生妨害公務之結果為必★...
【每分每秒都在創造,再創造】評論
第 135 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
【人生有好多事要做,考試只是】評論
第 135 條 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 I: (施暴行妨害公務罪)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II: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 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 III: (加重暴行妨害公務罪)犯前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之。 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犯前三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為: 對公務員強暴脅迫不過,本條是為了避免妨害執行職務 所以強暴脅迫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