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之事項?答案顯示:
(A)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B)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C)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D)關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3462
統計:A(6),B(22),C(24),D(138),E(0)
用户評論
【郝享稅】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 28 條: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