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wnfish1912】評論
釋字第613(部分)二、行政旨在執行法律,處理公共事務,形成社會生活,追求全民福祉, 進而實現國家目的,雖因任務繁雜、多元,而須分設不同部門,使依 不同專業配置不同任務,分別執行,惟設官分職目的絕不在各自為政 ,而是著眼於分工合作,蓋行政必須有整體之考量,無論如何分工, 最終仍須歸屬最高行政首長統籌指.....看完整詳解
【牛奶】評論
行政必須整體考量,行政活動以「公益」為其...
【whappy501】評論
憲法第 53 條明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使所有國家之行政事務,均納入以行政院為金字塔頂端之 層級式行政體制掌理,經由層級節制,最終並均歸行政院之指揮監督。該條規定之主要目的,在於維護 下列何種原則(B) 行政一體原則大法官解釋6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