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承上題,內政部上開徵收處分因未踐行協議價購之先行程序,被行政法院認定為違法。惟基於公益之考量,行政法院欲依行政訴訟法第 198 條及第 199 條規定作成情況裁判。關於裁判書之寫法,下列何者錯誤?
(A)判決主文撤銷原處分
(B)依原告之聲明,於判決內命被告機關賠償
(C)於主文諭知上開徵收處分違法
(D)得於理由中教示原告於本案判決確定後 1 年內,向行政法院訴請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93939
統計:A(481),B(136),C(111),D(269),E(0)

用户評論

【用戶】淇淇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應該是: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  (即可)。不是在判決主文撤銷原處分 ,訴訟免幫忙撤銷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幫樓上補充,情況判決,並不是"免幫忙"撤銷,而是決定將錯就錯,並沒有要撤銷哦。

【用戶】淇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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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應該是: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  (即可)。不是在判決主文撤銷原處分 ,訴訟免幫忙撤銷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幫樓上補充,情況判決,並不是"免幫忙"撤銷,而是決定將錯就錯,並沒有要撤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