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ccer Hsu】評論
一、管理階層之監督與控管文化原則一 董事會應該負責:1. 核准並定期評估整體營運策略及重要政策;2. 瞭解銀行營運風險,據以訂定銀行可承擔的風險限額,並督導高階管理階層採取必要措施,以辨識、衡量、監視及控管風險;3. 核定銀行組織架構;4. 以及督導高階管理階層監控所訂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運作。5. 董事會應對銀行建立並維持妥適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負最後之責。 原則二 高階管理階層應該負責:1. 執行董事會所核准之營運策略及政策;2. 研訂作業程序以辨識、衡量、監視及控管風險;3. 維持權責劃分及報告系統明確之組織架構;4. 確保授權辦法得以有效執行;5. 制訂妥善之內部控制政策;6. 監控內部控制制度之適足性及有效運作。原則三 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應該負責:1. 提昇全體員工高尚廉潔之道德水準;2. 在組織內建立人人重視內部控制並身體力行之文化;3. 讓全體員工瞭解自己在內部控制作業程序中所擔負的任務,並善盡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