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者非屬刑事訴訟法所謂之「相牽連之案件」?
(A)數人共犯數罪者
(B)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
(C)一人犯數罪者
(D)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誣告罪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6231
統計:A(73),B(195),C(146),D(443),E(0)

用户評論

Max Liao:已上榜,】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 7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一人犯數罪者。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包中】評論

刑事訴訟法也是行政法範圍?

i20225】評論

科目是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所以會有刑事訴訟法的題目

WANG(移民已上榜)】評論

(D)為追加起訴第265 條, 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