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頭】評論
陳嘉陽P.646英國的教育行政制度傳統以來採取"地方分權制度",所以中央並未擁有實際執行教育的權力......,"中央的教育權力有增加的趨勢"結論:由地方向中央
【mini】評論
1988國定課程,故由分權往集權擺盪
【Min Ya】評論
英國1999年實施地方分權
【Jhih-hao Jhan】評論
英國的地方自治已有長遠的發展歷程,在英國,所指稱的地方政府(localgovernment),實際上係指郡(county council)、市(city council)或區(boroughcouncil、district council)等的「地方自治政府」(local councils)。1999 年,在傳統的地方政府架構外,英國另行設置「委任分權政府」,以因地制宜的將中央權移轉給地方。2011 年,地方主義法的「城市協議」機制,則更進一步以「雙向協議式分權」方式,擴大核心城市的自治權。本文將英國地方分權的發展分為「傳統地方自治政府的發展與再造」、「設置委任分權政府」、「城市協議」三個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