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對於具有身心障礙的兒童,在採取「教育安置」時,應依據下列哪一項基本原則?
(A)積極介入
(B)開放多元
(C)最少限制
(D)最多機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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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Giun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  第十三條 各級學校應主動發掘學生特質,透過適當鑑定按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輔導其就讀適當特殊教育學校(班)、普通學校相當班級或其他適當場所。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需要為前提下,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原則。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其教育安置之適當性。

【用戶】Wqrwr Wtrt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樓上資料已經移除囉~第 17 條托兒所、幼稚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依前條規定鑑定後予以安置,並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

【用戶】羅逸昇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我不是點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