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契約書上記明:「價金:壹拾壹萬元,即 100,000 元。」嗣後,雙方對價金發生爭執,法院如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則應決定價金為多少錢?
(A)壹拾壹萬元
(B) 100,000 元
(C)壹拾萬五千元
(D) 101,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6529
統計:A(1343),B(142),C(10),D(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行為〜意思表示之瑕疵_單方v.s雙方通謀虛偽、何謂不要物契約

用户評論

a29849321】評論

民法第4條「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 。」

李心和】評論

民法第四條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文字+號碼):如題目中的壹拾壹萬元及100000元民法第五條以文字或號碼為數次之表示者狀況一(文字+文字)壹拾壹萬,拾壹萬(皆為文字)狀況二(號碼+號碼)100000,110000(皆為號碼)

棒棒噠~】評論

李心和 你救了我~~~THANK U

幾霸葷】評論

以文字或號碼為"數次"之表示者。意思是說,用文字作.....

幫QQ】評論

李心和 你救了我~~~THANK U

henrylee】評論

民法第四條同時以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