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惱酥】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25條(自治法規)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https:///note_book.php?bsid=10613¬eid=26586地方立法機關訂定、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自治條例 地方立法機關訂定、公布=自律規則 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公布=自治規則 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公布、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委辦規則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8%87%AA%E6%B2%BB%E6%B3%95%E8%A6%8F%E7%B6%93%E5%9C%B0%E6%96%B9%E7%AB%8B%E6%B3%95%E6%A9%9F%E9%97%9C%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