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第 9 條 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前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定之。
【天道酬勤】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期」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課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環境教育課程。(每年12/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