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關於藏匿隱避人犯罪與頂替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同一犯人,先予藏匿,復頂替應訊在後,僅成立藏匿人犯罪
(B)對同一犯人,先藏匿之於前,復使之離境而隱避在後,僅成立藏匿人犯罪
(C)犯人自行隱避,現行法並未以之為罪;教唆他人隱避自己,亦不成立隱避人犯罪之教唆犯
(D)一行為而同時藏匿同案之數名共同被告,僅成立一藏匿人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0317
統計:A(87),B(15),C(27),D(27),E(0)

用户評論

林政賢】評論

A所謂頂替,乃冒稱犯人或脫逃人的姓名以為代替(司法院20院解569),僅頂替而未藏匿,故成立頂替罪。白話一點:一邊藏匿同時一邊又頂替,前者藏匿被頂替行為給吸收了,所以不在論藏匿看不懂1F的可以看我的

林宗佑】評論

請問藏匿被頂替吸收的理由是什麼?有人可解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