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想要教訓乙,以言詞及動作加以挑釁,乙出手攻擊甲,甲還擊,與乙扭打。甲雖遂其意圖將乙痛毆一番,但亦多處受傷。對乙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係受甲所激,所為攻擊行為,情有可原,故不罰
(B)乙之攻擊行為仍屬不法侵害行為,欠缺阻卻違法之正當性
(C)乙所為之攻擊行為得為緊急避難之主張
(D)乙所為攻擊行為,係受甲挑釁所致,屬於被動行為,故不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8896
統計:A(2),B(140),C(5),D(8),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魚

【年級】

【評論內容】乙為主動攻擊 非被動防衛 不得以主張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