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41346】評論
(C)對於甲的行為,減輕其刑→錯,因為刑法324規定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OG】評論
舅舅是直系血親?考點是幫助犯還是共同正犯吧
【painting】評論
(B)正確,因抵達竊盜現場不滿三人,不符實務對結夥三人之認定。(76台上7210: 刑法分則或刑法特別法中規定之結夥二人或三人以上之犯罪,應以在場共同實施或在場參與分擔實施犯罪之人為限,不包括同謀共同正犯在內。)(A)刑法321第1項第1款(C)刑法324第1項法律效果為得免除其刑(D)刑法324第2項,一定親屬間竊盜為告訴乃論,甲與A為旁系二親等,在告訴乃論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