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何種法律之規定處罰之?
(A)社會秩序維護法
(B)中華民國刑法
(C)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D)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1644
統計:A(3),B(451),C(293),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條競合、強奪?強盜?、傷害罪

用户評論

Lin Pj】評論

刑法第 227 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賴為智】評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1 條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Wel Zhi Lai】評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1 條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周羽瑭】評論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與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