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A:未成年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結婚民法第990條結婚違反第981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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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與禁婚之親屬結婚→無效。民法第988條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具備第982條之方式。二、【違反第983條規定】。三、違反第985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 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 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第983條Ⅰ【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Ⅱ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Ⅲ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