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何者非結婚得撤銷之原因?
(A)未成年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結婚
(B)與禁婚之親屬結婚
(C)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
(D)當事人之一方於精神錯亂中結婚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4257
統計:A(37),B(333),C(16),D(18),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A:未成年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結婚民法第990條結婚違反第981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