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pi】評論
(A)一律應依規定穿著制服或顯示足資識別之標誌或證件 -第2條第2項但書(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B)使用之器械種類及規格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定之 -第3條(由行政院定之)(C)遇有戒備意外情形得使用刀或槍 -第4條第3款(使用警棍指揮)(D)若因出於故意行為而致第三人受傷,經巡防機關支付醫療費後應向該行為人求償-第15條第2項後段
【陳靖舜】評論
解釋的很詳細 感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