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關於旅行業在國內增設分公司之實收資本總額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綜合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B)甲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萬元
(C)乙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八十萬元
(D)增設分公司時,資本總額已達規定者,可不須要再增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1667
統計:A(7),B(0),C(26),D(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
用户評論
【用戶】Hanx Go Go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規定如下:一、綜合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二、甲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六百萬元。三、乙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三百萬元。綜合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甲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乙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但其原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公司所須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