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嬅儀】評論
期望理論(Template:Lang-),又稱效價—手段—期望理論(Valence-instrumentality-expectancy theory),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和行為科學家維克托·弗魯姆於1964年在《工作與激勵》中提出來的激勵理論。激勵(motivation)取決於行動結果的價值評價(valence)和其對應的期望值(expectancy)的乘積:M=V x E該理論引出了調動人們工作積極性的三個條件[1]:努力與績效的關係績效與獎勵的關係獎勵與滿足個人需要的關係 認知評價論由德西和萊恩(Deci&Ryan)在1975年提出的,又稱為自我決定論,是指人對客觀事件、事物的看法和評判。 他認為控制行為的外部強化無視個人的自我決定,促使人們把自己的行為認知為是由外部所決定的,因此導...
【Yichen Huang】評論
激勵理論 1964年佛洛姆(Vroom)所提出的 期望理論 是在教學時面對學生的教學實用觀的良好詮釋,
【謝孟臻】評論
祈福(期佛)
【艾游】評論
期望理論的主要論點在探討引起、激勵及持續動機的過程,就其性質而言,主要係在探討關於行為的選擇。佛洛姆(Victor H. Vroom)於1964 年依據托爾曼(Tolman)的動物實驗而提出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其理論中的主要變項因為期望(expectancy)、價值(valence)、結果(outcome)或獎酬(reamrd)、工具(instrumentality)及選擇(choice)(張潤書,1985)。整理:M=VE 另外其理論還有:結果(outcome)或獎酬(reamrd)、工具(instrumentality)及選擇(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