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康德所創立的倫理體系叫做義務論,道德必須出自義務才有道德價值,而善意就是義務的意識。不依據任何外來動機,純粹出自義務本身。而且義務的要求在客觀方面:行為應符合道德法則;在主觀方面:則是出自於對道德法則的尊敬(孫振青,1976,256)。對於義務,康德則是舉出三個命題:1.要有道德價值,行為必須由義務而行。2.由義務而行的行動並不是從所要達成的目的的衍生出它的道德價值,而是從行動被決定的準格(maxim)--主觀的立意原則(principle of volition)衍生出它的道德價值,因此道德是依行動所發出的立意原則而得。3.義務是由尊敬法則而行動的必然性(Duty is the necessity from respect for 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