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關於各機關新僱普通工友應具備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年滿十六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B)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C)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D)技術工友另須具備工作所需之技術專長,並經考驗合格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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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馬鈴薯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三、各機關新僱之普通工友,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其工作性質或場所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者,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五)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二十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六)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

【用戶】馬鈴薯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三、各機關新僱之普通工友,應具備條件如下...

【用戶】Ting-Yu Chen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四、各機關僱用之普通工友應注意其品德,並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二十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 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僱用。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技術工友除應具備前項各款條件外,並須具備工作所需之技術專長。除前二項所定條件外,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得另定更為嚴格之條件。各機關於僱用工友時,應將前三項及第五點所定條件,納入勞動契約規範,明定如有違反,且構成勞動基準法所定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者,得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並加附具結書(格式如附件一),併案歸檔

【用戶】黃詩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四、各機關僱用之普通工友應注意其品德,並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二十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僱用。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技術工友除應具備前項各款條件外,並須具備工作所需之技術專長。

【用戶】竹蜻蜓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不懂為什麼(B)也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