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憲法第171條第1項與第172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此為何種原則之具體規定?
(A)法律優位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權力分立原則
(D)民主國家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8505
統計:A(6058),B(145),C(40),D(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受憲法直接約束

用户評論

我要考上消防員】評論

請問既然憲法大於法律為什麼還是“法律優先”?

109年特考正取】評論

請問既然憲法大於法律為什麼還是“法律優先”?

Jesse Lee】評論

@我要考上消防員這要講到 法律有位階關係,憲“法”有法這個字,意思是說憲法也是一種法律在位階關係中,憲法的位階是最高的,也就是法律優位原則,任何法律、命令都不能牴觸憲法所以,其實法律就是在玩文字遊戲,說實在的,白紙黑字的東西,就無法像說話一樣,聽得懂就好,畢竟,這世界上百百種人,就是有些人中文造詣很好的,很會抓出文字使用中的毛病,所以法規、法條、法律啦,都要寫得很精準,有時候也讓人看得霧煞煞,因為平常我們表達的時候,不會用那麼饒口的方式嘛!這禮拜考試,大家加油!

110年特考正取】評論

請問既然憲法大於法律為什麼還是“法律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