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randa】評論
(A)由公司負最終責任(B)由董事會核定銀行評估洗錢及資恐風險及訂定相關防制計畫指引二、銀行之內部控制制度,應經董(理)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其內 容並應包括對洗錢及資恐風險進行辨識、評估、管理之相關書面政策 及程序,以及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而訂定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 並定期檢討。(C)由董事長、總經理、總稽核聯合出具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九、(三)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總經理應督導各單位審慎評估及檢討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由董(理)事長(主席)、總經理、總稽核(稽核主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聯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