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a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6 條本法第三條第四款所稱語言障礙,指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與同年齡者相較,有顯著偏差或低落現象,造成溝通困難者。前項所定語言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構音異常:語音有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等 現象。 ----(D)二、嗓音異常: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個人之性別或年齡不相 稱等現象。 ----(A)選項三、語暢異常:說話節律有明顯且不自主之重複、延長、中斷、首語難發 或急促不清等現象。四、語言發展異常:語言之語形、語法、語意或語用異常,致語言理解或 語言表達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偏差或低落。 ----(C)第 9 條本法第三...
【用戶】C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參考DSM-5 P.116 焦慮症選擇性不語症A.持續地無法在預期要說話的特定社交場合(例如:學校)中說話,儘管在其他場合(例如:家)是可以說話的。B.此困擾會妨礙學業或職業上的成就或其他社交上的溝通。C.此困擾的期間持續至少一個月(不限入學的第一個月)。D.不能說話的原因無法歸因於對社交場合所需使用的言語缺乏了解或感到不適。E.此困擾無法以溝通障礙症(例如:兒童期初發型語暢障礙症)做解釋,且不僅是發生在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思覺失調症、或另一精神病症的病程中。
【用戶】Kai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6 條本法第三條第四款所稱語言障礙,指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與同年齡者相較,有顯著偏差或低落現象,造成溝通困難者。前項所定語言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構音異常:語音有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等 現象。 ----(D)二、嗓音異常: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個人之性別或年齡不相 稱等現象。 ----(A)選項三、語暢異常:說話節律有明顯且不自主之重複、延長、中斷、首語難發 或急促不清等現象。四、語言發展異常:語言之語形、語法、語意或語用異常,致語言理解或 語言表達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偏差或低落。 ----(C)第 9 條本法第三...
【用戶】r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參考DSM-5 P.116 焦慮症選擇性不語症A.持續地無法在預期要說話的特定社交場合(例如:學校)中說話,儘管在其他場合(例如:家)是可以說話的。B.此困擾會妨礙學業或職業上的成就或其他社交上的溝通。C.此困擾的期間持續至少一個月(不限入學的第一個月)。D.不能說話的原因無法歸因於對社交場合所需使用的言語缺乏了解或感到不適。E.此困擾無法以溝通障礙症(例如:兒童期初發型語暢障礙症)做解釋,且不僅是發生在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思覺失調症、或另一精神病症的病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