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告訴乃論是什麼意思呢?
【Linda Lee】評論
刑法第287條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須告訴乃論。所謂告訴,係指告訴權人(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235條所規定之人)向偵察機關申告犯罪事實,並表示希望訴追之意思表示。簡單地說,就是向警察或是檢察官申告,他們才可以開始調查,沒有申告就不可以調查,也不可以進入訴訟程序。相反詞就是公訴,即偵察機關不經申告即可開始調查有犯罪嫌疑之情事。
【Eric Chen】評論
有人控告才討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