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幾日內為之?
(A)四十日
(B)五十日
(C)六十日
(D)七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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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評論

名  稱:戶籍法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48 條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六十日內為之。前項戶籍登記之申請逾期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戶政事務所查有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應以書面催告應為申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