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訴訟之基本原則?
(A)辯論主義
(B)兩造審理主義
(C)直接審理主義
(D)自由心證主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8973
統計:A(2971),B(1581),C(725),D(79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概要

用户評論

Jane Fu】評論

行政訴訟重要原則(一)職權調查(二)職權進行(三)言詞審理(四)直接審理(五)公開原則(六)正當法律原則至於(D)選項則為第 189 條 行政法院為裁判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但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當事人已證明受有損害而不能證明其數額或證明顯有重大困難者,法院應審酌一切情況,依所得心證定其數額。得心證之理由,應記明於判決。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行政訴訟法之基本原則=公權主義、職權調查主義=職權探知主義、職權進行主義、直接審理主義、兩造審理主義、自由心證主義、言詞審理原則、公開審理主義=公開主義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處分權主義=當事人處分主義、辯論主義=言詞辯論主義、當事人進行主義、直接審理主義、兩造審理主義、自由心證主義、言詞審理原則、公開審理主義=公開主義

Akiyama Moto】評論

辯論主義是法院採取被動,聽兩造說法後做判斷與行政訴訟中得職權調查的意義不同。(言詞辯論與辯論主義不同,辯論主義以當事人主張或所提供的書面資料為基準,法院採取被動,聽兩造說法後做判斷 言詞審理是指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民訴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