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ne F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是當前公部門推動知識管理的困境?(A)欠缺有效的知識管理制度與教育訓練(B)資訊系統穩定性及方便性仍有改進空間(C)偏重內隱知識的分享,忽略外顯知識的建制和運作(D)機關首長欠缺知識智

【評論內容】公部門推動知識管理的困境 (丘昌泰教授版本)(一)知識負荷過重(二)機關首長欠缺對知識管理的了解(三)本位主義的心態(四)欠缺有效管理與訓練制度(五)資訊系統的缺失(六)誤以為機關網站就是知識管理系統(七)忽略默會知識的分享與傳承

【評論主題】下列法律中,對公務人員概念之最廣:(A)刑法(B)公教人員保險法(C)公務人員任用法(D)公務人員考績法

【評論內容】廣義:公務員服務法最廣義:刑法與國家賠償法狹義:公務人員懲戒法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是當前公部門推動知識管理的困境?(A)欠缺有效的知識管理制度與教育訓練(B)資訊系統穩定性及方便性仍有改進空間(C)偏重內隱知識的分享,忽略外顯知識的建制和運作(D)機關首長欠缺知識智

【評論內容】公部門推動知識管理的困境 (丘昌泰教授版本)(一)知識負荷過重(二)機關首長欠缺對知識管理的了解(三)本位主義的心態(四)欠缺有效管理與訓練制度(五)資訊系統的缺失(六)誤以為機關網站就是知識管理系統(七)忽略默會知識的分享與傳承

【評論主題】下列法律中,對公務人員概念之最廣:(A)刑法(B)公教人員保險法(C)公務人員任用法(D)公務人員考績法

【評論內容】廣義:公務員服務法最廣義:刑法與國家賠償法狹義:公務人員懲戒法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8 最廣義公務員之概念為何?(A)公務員服務法上之公務員(B)公務人員考績法上之公務員(C)公務人員任用法上之公務人員(D)國家賠償法上之公務員

【評論內容】廣義:公務員服務法最廣義:刑法與國家賠償法狹義:公務人員懲戒法最.....

【評論主題】20 下列那一種選舉制度不屬於多數代表制?(A)選擇性投票制 (B)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 (C)兩輪投票制 (D)單記可讓渡制

【評論內容】

選舉制度大致可歸納為四種不同類型:多數代表制、少數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混合制

一、多數代表制     二、少數代表制                三、比例代表制                     四、混合制

(一)相對多數決      (一)單記非讓渡制   (一)單記可讓渡代表制      (一)德國式「聯立制」 

(二)兩輪投票制      (二)限制連記法         (二)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 (二)日本式「併立制」 

(三)選擇投票制

【評論主題】20 下列那一種選舉制度不屬於多數代表制?(A)選擇性投票制 (B)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 (C)兩輪投票制 (D)單記可讓渡制

【評論內容】

選舉制度大致可歸納為四種不同類型:多數代表制、少數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混合制

一、多數代表制     二、少數代表制                三、比例代表制                     四、混合制

(一)相對多數決      (一)單記非讓渡制   (一)單記可讓渡代表制      (一)德國式「聯立制」 

(二)兩輪投票制      (二)限制連記法         (二)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 (二)日本式「併立制」 

(三)選擇投票制

【評論主題】10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對人民結社自由所為之限制,下列何者違憲?(A)規範宗教團體財產之管理、處分 (B)禁止設立主張共產主義之人民團體(C)限制人民團體名稱之選用 (D)解散危害中華

【評論內容】

(B)釋字第 644 號  人民團體法對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之團體不許可設立規定違憲?

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同法第五十三條前段關於「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有違反第二條……之規定者,不予許可」之規定部分,乃使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政治上言論之內容而為審查,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於此範圍內,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C)釋字第 479 號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結社自由,旨在保障人民為特定目的,以共同之意思組成團體並參與其...

【評論主題】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對訴訟權之限制,下列何者違憲?(A)對選舉訴訟僅採用二級二審制度(B)公務員懲戒法對懲戒案件之議決未設上訴救濟制度(C)對於配偶不得提起自訴(D)受羈押之刑事被告不服看守所

【評論內容】(A)大法官釋字第442號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不得提起再審之訴,係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範圍,符合選舉訴訟事件之特性,於憲法保障之人民訴訟權尚無侵害,且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亦無牴觸。

(B)大法官釋字第396號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懲戒案件之議決,公務員懲戒法雖規定為終局之決定,然尚不得因其未設通常上訴救濟制度,即謂與憲法第十六條有所違背。

(C)釋字第 569

禁對與配偶共犯告訴乃論罪者自訴之解釋判例違憲?

憲法第十六條明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權益遭受不法侵害時,有權訴請司法機關予以救濟。惟訴訟權如何行使,應由法律規定;法律於符...

【評論主題】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立法院調查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立法院有權向行政機關要求調閱文件原本,但行政首長若認為公開該文件可能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得拒絕公開(B)立法院可要求與調查

【評論內容】

釋字第 585 號 真調會條例違憲?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 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 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又 如(A)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預算案與法律案之內容、規範對象及審議方式相同(B)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停止法定機關維持正常運作之預算(C)行政院一律不得裁減經費或變動預算

【評論內容】

釋字第 520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90年1月15日 解釋爭點 政院停建核四廠應向立院報告?      

 (A)預 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其形式上與法律相當,因其內容、規範對象及審議方式

與一般法律案不同,本院釋字第三九一號解釋曾引學術名詞稱之為 措施性法律。

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是否當然構成違憲或違法,應分別情況而定。

(B)諸如維持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其執行法定職務之經 費,倘停止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即非法之所許;

(C)若非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至 於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為罪責(有責性)階層中所要審查的要素?(A)不法意識(違法性意識) (B)個人減免刑罰事由(C)客觀可歸責性 (D)因果關係

【評論內容】

犯罪成立要件

1. 構成要件該當性:客觀上有無因果關係、主觀上有無故意過失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不能作為基本權利之主體?(A)未成年人 (B)外國人 (C)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D)行政院

【評論內容】

權利主體︰指有權行使某一權利內容的人。法律上用「主體」二字,通常指 「人」。

 權利客體 :指當權利主體行使某一權利內容時,該權利內容發生的存在對象。「客體」二字,通常指「物」。

釋字486:「自然人及法人為權利義務之主體,固均為憲法保護之對象」晚近公法人已被肯認為亦得為基本權利主體

【評論主題】12 針對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 ISO),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ISO 認證的對象不是一項產品、流程或

【評論內容】

 下列關於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 ISO)的敘述,何者錯誤? (A)它是一個專門為公私組織進行品質管理認證的系統 (B)ISO認證的對象不是組織管理系統 (C)各個組織的產品儘管不同,但其管理系統的標準應該是一致的 (D)經過ISO認證的組織,其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能夠提高

公職◆公共管理- 103 年 - 103年地特四等-公共管理概要#18755

【評論主題】17 下列對於社會企業的敘述,何者錯誤?(A)兼具公益與私利的企業類型 (B)非營利組織的新典範(C)盈餘不得全數分配給股東 (D)從事資本密集的經營活動

【評論內容】

Angel Cheng 國三上 (2013/12/12 16:49) 9OECD 所出版《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s)報告書指出,社會企業係指任何可以產生公共利益的私人活動,具有企業精神策略,以達成特定經濟或社會目標,而非以利潤極大化為主要追求,且有助於解決社會排斥及失業問題的組織。社會企業的主要特色包含:(OECD, 1999: 11;丘昌泰,2000: 366)(一)採取不同的合法組織型態(例如合作社或社團);(二)富企業精神活動的組織;(三)有利益不得分配之限制,但可以重新投資以實踐企業的社會目標;(四)強調利害關係人而非股東,故重視民主參與及企業化組織;(五)堅持經濟及社會目標;(六)主張經濟及社會創新;(七)市場法則的觀察;(八)經濟持續性;(九)具有高度的自主財源;(十)強調回應未經滿足的社會需求;(十一)勞力密集的活動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為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稱之「僑居國外國民」?(A)大陸地區人民 (B)香港地區人民(C)無臺灣地區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D)定居大陸地區之臺灣地區人民

【評論內容】代表性案例林書豪內政部表示,林書豪的父親或母親都具中華民國國籍,林書豪至今未陳報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故仍保有中華民國國籍,是中華民國國民,嚴格的說是「在台無戶籍國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5%9C%8B%E6%B0%91

【評論主題】10 根據我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13 條規定,一級機關應定期辦理下列何種事項,以作為機關設立、調整或裁撤之依據?(A)員額評鑑 (B)管理評鑑 (C)組織評鑑 (D)程序評鑑

【評論內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13 條一級機關應定期辦理組織評鑑,作為機關設立、調整或裁撤之依據

【評論主題】25 跨域治理(across boundary governance)在下列那一種情形下,才需以公私協力方式來處理?(A)權責不對等與預算困窘 (B)權責不明與跨部門問題(C)財源複雜與業務高度專業

【評論內容】用高屏溪去理解,高屏溪管理事權涉及水利、環境保護、林地及坡地保育、土地管制等,權責分散於各部會;復因跨越高屏二縣行政區域,致使高屏溪整治不彰,正處於各自為政的狀態,所以才設置以流域整體管理概念的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適用或準用對象?(A)外交領事人員(B)代表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C)民選之地方行政首長(D)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評論內容】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第 17 條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 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

【評論主題】43 績效指標的制定有所謂「SMART」的原則,其中 M 英文字母所指涵義為何?(A)具體明確的(B)可以測量的(C)可以達成的(D)合適相關的

【評論內容】SMART原則具體明確(Specific)可以衡量(Measureable)可以實現(Achievable)成果導向(Result-oriented)有明確的時間表(Time-specific)

【評論主題】20 下列那一種選舉制度不屬於多數代表制?(A)選擇性投票制 (B)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 (C)兩輪投票制 (D)單記可讓渡制

【評論內容】

選舉制度大致可歸納為四種不同類型:多數代表制、少數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混合制

一、多數代表制     二、少數代表制                三、比例代表制                     四、混合制

(一)相對多數決      (一)單記非讓渡制   (一)單記可讓渡代表制      (一)德國式「聯立制」 

(二)兩輪投票制      (二)限制連記法         (二)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 (二)日本式「併立制」 

(三)選擇投票制

【評論主題】8 根據學者丹哈特(R. Denhardt)之見解,在 1970 年以前研究公共行政的途徑之主要特徵為何?(A)平衡主義與公平主義 (B)人文主義與公平主義 (C)理性主義與管理主義 (D)服務主義與

【評論內容】題目是問丹哈特對1970公共行政的看法,傳統公共行政是奠基行政人的全觀型理性,另就傳統行政課責途徑而言,主張依循層級節制,公僕須向民主選舉產生首長負責所以是理性主義與管理主義供參

【評論主題】45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訴訟之基本原則?(A)辯論主義 (B)兩造審理主義 (C)直接審理主義 (D)自由心證主義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重要原則(一)職權調查(二)職權進行(三)言詞審理(四)直接審理(五)公開原則(六)正當法律原則至於(D)選項則為第 189 條 行政法院為裁判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但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當事人已證明受有損害而不能證明其數額或證明顯有重大困難者,法院應審酌一切情況,依所得心證定其數額。得心證之理由,應記明於判決。

【評論主題】36 以書面作成之行政處分,原則上自何時起發生效力?(A)處分作成時 (B)處分送達時 (C)處分執行時 (D)處分確定時

【評論內容】第 10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應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

一般處分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

【評論主題】17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書面之行政處分應為救濟途徑之告知,下列何者非屬必要記載之事項?(A)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 (B)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期間(C)不服行政處分之受理機關 (D)不服行政處分時應準

【評論內容】第 96 條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或其他足資 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 居所。

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三、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

五、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前         項規定於依前條第二項作成之書面,準用之。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服務法所指之公務人員?(A)國立暨南大學未兼任行政主管之專任助理教授 (B)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技正(C)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D)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

【評論內容】釋字308:公立學校聘任教師/校長,除兼行政職務外,不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之公務員。公務員服務法: 第 24 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評論主題】24 人類在有限理性的制約下,追求設計最佳的政策與選擇最適的政策工具,最需要依賴那一種方式來補救?(A)團體討論 (B)政策學習 (C)組織變革 (D)教育訓練

【評論內容】『政策學習』,簡單從字面上解釋可以說明是以『政策』作為最主要的標的,透過學習的方式進行知識交換、經驗分享,將政策內容做些許之修正甚或完全複製他國之政策將其移植到過內推行。1970年代開始政策學習的概念初始,  Karl Deutsch是第一個公開討論政策學習理論的學者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不屬於知識管理中構成知識地圖的三大元素?(A)知識社群 (B)知識專家 (C)知識庫 (D)知識盤點

【評論內容】知識地圖 (Knowledge Map)知識地圖是指以專業知識項目為分類主軸,讓知識工作者從知識庫、知識專家、知識社群中取得知識,進而得以利用與複製這些知識。

【評論主題】24 對於「促進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與「民營化」的比較,下列何者最為適當?(A)兩者皆適用政府採購法,屬於民間機構與政府間勞務付出與報酬取得間的對價關係(B)兩者都是屬於市場導向的管理策略,將民間的

【評論內容】

(A) 民營化 :  政府與業者為對價關係 依合約辦事 無彈性空間 適用政府採購法 促進民間參與 : 政府與業者為合夥平等關係雖有簽約 具有彈性 適用促參法 (C) 民營化 :  無優惠條款 斤斤計較的對價關係 促進民間參與 : 為鼓勵民間參與 會設定優惠條款 促使投資(D) 民營化 :  服務範圍廣 無所不包 勞務外包最為普遍 促進民間參與 : 以基礎建設為主

個人筆記精簡版

民營化: 無彈性空間-無優惠條款-勞務外包最普遍-適用採購法

促進民間參與 :有彈性空間-有優惠條款-基礎建設為主-適用促參法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是當前公部門推動知識管理的困境?(A)欠缺有效的知識管理制度與教育訓練(B)資訊系統穩定性及方便性仍有改進空間(C)偏重內隱知識的分享,忽略外顯知識的建制和運作(D)機關首長欠缺知識智

【評論內容】公部門推動知識管理的困境 (丘昌泰教授版本)(一)知識負荷過重(二)機關首長欠缺對知識管理的了解(三)本位主義的心態(四)欠缺有效管理與訓練制度(五)資訊系統的缺失(六)誤以為機關網站就是知識管理系統(七)忽略默會知識的分享與傳承

【評論主題】下列法律中,對公務人員概念之最廣:(A)刑法(B)公教人員保險法(C)公務人員任用法(D)公務人員考績法

【評論內容】廣義:公務員服務法最廣義:刑法與國家賠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