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e Fu】評論
Angel Cheng 國三上 (2013/12/12 16:49) 9OECD 所出版《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s)報告書指出,社會企業係指任何可以產生公共利益的私人活動,具有企業精神策略,以達成特定經濟或社會目標,而非以利潤極大化為主要追求,且有助於解決社會排斥及失業問題的組織。社會企業的主要特色包含:(OECD, 1999: 11;丘昌泰,2000: 366)(一)採取不同的合法組織型態(例如合作社或社團);(二)富企業精神活動的組織;(三)有利益不得分配之限制,但可以重新投資以實踐企業的社會目標;(四)強調利害關係人而非股東,故重視民主參與及企業化組織;(五)堅持經濟及社會目標;(六)主張經濟及社會創新;(七)市場法則的觀察;(八)經濟持續性;(九)具有高度的自主財源;(十)強調回應未經滿足的社會需求;(十一)勞力密集的活動
【Wendy】評論
請問一下,社會企業應該不算是NPO對吧?那B選項是否有討論空間?
【易君博】評論
因為公共管理會考申論題(觀念不懂你要怎麼動筆寫)?不像選擇題可以片面知道即可(觀念不懂還可以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