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多久時間內為之?答案顯示:
(A)五個月
(B)三個月
(C)二個月
(D)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3972
統計:A(2),B(10),C(14),D(238),E(0)

用户評論

ares817p】評論

訴願法第14條

郝享稅】評論

訴願法第14條n n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n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