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建築物間設有過廊,在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時,得檢討視為另一場所,分別檢討各該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下列何者未達到得視為另一場所之條件?
(A)過廊僅供通行或搬運用途使用,且無通行之障礙
(B)過廊有效寬度在 9 公尺以下
(C)連接建築物之間距,1 樓超過 6 公尺
(D)連接建築物之間距,2 樓以上超過 10 公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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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elody Tsai】評論

第5條各類場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以無開口且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區劃分隔者,適用本標準各編規定,視為另一場所。建築物間設有過廊,並符合下列規定者,視為另一場所:一、過廊僅供通行或搬運用途使用,且無通行之障礙。二、過廊有效寬度在六公尺以下。三、連接建築物之間距,一樓超過六公尺,二樓以上超過十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