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司法院釋字第490號解釋,下列何者非屬宗教自由之範圍?
(A)人民有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
(B)人民有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
(C)國家得立法規範宗教活動
(D)國家得對人民特定信仰給予優待或不利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9289
統計:A(2),B(4),C(388),D(1914),E(0)

用户評論

【用戶】Mamiifu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490---現代法治國家,宗教信仰之自由,乃人民之基本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所謂宗教信仰之自由,係指人民有(A)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B)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D)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 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在必要之最小限度內,(C)仍應受國家相關法律之約束,非可以宗教信仰為由而否定國家及法律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