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ona Lai】評論
基本上應該考古提出處的問題,民國94年考試的時候還是有讓新住民優先入學,但是之後就取消這項條款了,因此目前的現況是沒有優先唷~
【胡雅娟】評論
最方便的方法就是,要考該縣市前趕快去查一下當地附幼的簡章。因為每個地區附幼的順序基本上是一樣的,但如果是獨立一間的,可能就會有不一樣的優先順序,例如優先教職員工子女之類的
【水雲】評論
這題應該要刪除.....法規找就改了......新住民子女並未列入如樓上大大所言......只實施了一年.....之後法規政策都拿掉了現行法規無法新住民子女列入.............各縣市也只是順位不同但仍無新住民子女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 4 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定不利條件之幼兒,指幼兒入幼兒園當學年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低收入戶子女。二、中低收入戶子女。三、身心障礙。四、原住民。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六、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前項第一款所稱低收入戶,指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第一項第二款所稱中低收入戶,指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