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4 ( ) 下列何者非為個人基本稅額之稅基?
(A)綜合所得淨額 
(B)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 
(C)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之傷害保險的保險給付 
(D)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所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4746
統計:A(14),B(23),C(69),D(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稅-信託利益計算規定、稅率、計算

用户評論

Weis】評論

D選項自102年起恢復課徵證卷交易所得稅,不計入個人基本稅額之稅基,請將D選項改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所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14 ( ) 下列何者非為個人基本稅額之稅基? (A)綜合所得淨額 (B)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 (C)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之傷害保險的保險給付 (D)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股票之交易所得。[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1]修改成為214 ( ) 下列何者非為個人基本稅額之稅基?(A)綜合所得淨額

石光機】評論

二、本條例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 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