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 Syu】評論
A憲增第8條立法委員之報酬或待遇,應以法律定之。B憲法第8條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C憲法第82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D憲法第108條第一項第20款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所以古蹟是真的沒有明定要以法律定之 而不是沒有提過古蹟
【Allen Lai】評論
請問有人有2F的解答嗎?
【劉智邦】評論
後面有寫「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可屬自治事項,「未明定」於憲法上「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