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怡慈】評論
根據『終身學習法』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立法院三讀第三條的定義:◎正規教育:指由小學到大學具有層級架構之教育體制。 ◎非正規教育:指在正規教育體制外,針對特定目的或對象而設計之有組織之教育活動。而所謂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的區別,主要就是指社會教育為『學校以外的教育』,例如:文化機構活動、社區大學、補習學校、回流教育、職業訓練等等。另外也有非正式教育,非正式教育就是無組織的學習活動,例如媒體、網路、人際溝通、日常生活等等。所以可以這樣說教育可分為正式、非正式,而正式教育中又可分為正規、非正規,正規教育就是如我們的學校教育有科層架構、順序及嚴密程序的。而非正規則是社會機構或大學推廣教育等的學習活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