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級法院之裁判均得依法編為判例
(B)最高行政法院之裁判得依法編為判例
(C)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之裁判均得依法編成判例
(D)最高法院之裁判得依法編為判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3373
統計:A(560),B(7),C(48),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An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法組 §57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57條 (判例編輯及變更)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認有變更判例之必要時,適用前項規定。

【用戶】Ani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法組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