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24 下列有關審級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間之關係 (B)為求審判之周詳及法律見解之統一 (C)上級法院有變更下級法院之權力 (D)基於人民憲法第 16 條之訴訟權 公職◆法院組織法- 103 年 - 103年身心五等庭務員 法院組織法大意#16625答案:D 難度:適中1 法院審理訴訟案件之層級稱之審級,則下列有關審級之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不服裁判結果提起抗告或上訴時,上級法院有變更下級法院裁判之權 (B)審級制度係指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間之關係 (C)我國現行之審級制度均採三級三審制 (D)審級制度有糾正裁判錯誤與統一法律見解之功能 公職◆法院組織法- 102 年 -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9853答案...
【用戶】ku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C釋憲是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不是三級法院.D的話覺得用詞很怪,應該說能推翻下級法院的見解,變更下級法院的裁判,給人感覺是三審可以介入二審,二審可以介入一審為了誤導考生就故意用字模菱兩可,典委這種出題的心態根本要不得~
【用戶】ku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C釋憲是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不是三級法院.D的話覺得用詞很怪,應該說能推翻下級法院的見解,變更下級法院的裁判,給人感覺是三審可以介入二審,二審可以介入一審為了誤導考生就故意用字模菱兩可,典委這種出題的心態根本要不得~
【用戶】Yan Gachi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審級制度」是指規定法院審判之層級,亦即就同一訴訟事件,於下級法院審判後,經當事人上訴或抗告,再由上級法院更行審理,藉以確保審判之公正周詳、減少裁判錯誤,增進人民對司法裁判之信賴,以提升司法之公信力。目的在於期得審判公正、保障人民訴訟基本權利、使當事人信服、維護政府威信及統一解釋法令。而我國現行審級制度採取三級三審制。何謂法院之審級制度?其目的為何?我國現行審級制度之規定為何?這題實在莫名其妙== 應該送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