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最高法院判例選編及變更實施要點 第5點民、刑事庭各庭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認有變更判例之必要時,得由該庭敘明理由,擬具變更判例提案,檢送院長核閱後,準用選編判例之程序。但決議須有應出席者總額過半數之同意,始為通過 。
【snoopy75smb】評論
有關判例法條已修法删除,建議删除。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