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有關檢察總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一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
(B)檢察總長任命時如具司法官身分者,卸任時不得回任司法官
(C)除有關年度預算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D)檢察總長任期三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3134
統計:A(28),B(4),C(317),D(2),E(0)

用户評論

Melissa Lin】評論

法組66: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其任期重行計算四年,不得連任。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任命時具司法官身分者,於卸任時,得回任司法官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除年度預算案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66條 (檢察官之職等)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特任;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高等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檢察官,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繼續服務二年以上者,得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地方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檢察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試署檢察官,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候補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