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鴿】評論
消費借貸關係是存在甲乙之間,跟丙沒關係。乙只能拍賣丙的金錶而受償,而向丙主張用「現金」償還無理由。
【Leo Huang】評論
那A的話哪裡有文字敘述的瑕疵呢?
【家減看】評論
(A)應該要改成「主張拍賣金錶,就其賣得價金清償債務」
【十六夜】評論
質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拍賣質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質物之所有權移屬於質權人者,準用第八百七十三條之一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