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符合權力分立原則?
(A)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B) 立法委員為行使質詢權,得向地方法院檢察署調閱偵查案件卷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得拒絕
(C) 立法委員為反映民意,得向法院表達刑事案件應如何定罪及量刑之意見,法官應依其意見審判
(D) 法官審判案件時,發現所適用之法律違憲,得停止審判程序,要求立法院修正違憲之法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0402
統計:A(2723),B(496),C(90),D(27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考試委員、全民健康保險審議

用户評論

黃詩雅】評論

(B)立法院調閱卷宗並非毫無限制,比如說若是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的卷宗,  其實是可以拒絕的!(C)基於法官獨立審判的制度,法官對於立法院量刑的意見,並不受拘束。(D)法官審理案件發現有違憲,得停止審判程序,並聲請大法官解釋,不是請立法院修法。

雷尼雅】評論

不才 跟 企鵝拔比 talk一下 D法官審判案件時,發現所適用之法律違憲,得停止審判程序,要求立法院修正違憲之法律得停止審判程序即裁定停止訴訟 應先聲請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釋憲的效力 形成解釋例 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 有下列情形 得申請解釋憲法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5第一項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  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三  依立法委員...

姿嫻】評論

※補充(A)選項:

derek801204】評論

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但本法第一次修正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三人之任期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