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毛】評論
第 47 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第 49 條 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107警特上榜】評論
(A)須以前犯罪曾受徒刑或拘役的執行
【Saan】評論
小整理累犯1.必須曾受徒刑之執行2.犯罪必須發生於徒刑執行完畢後,或赦免後五年內3.行為人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4.前罪非於外國法院受裁判5.準累犯6.假釋中復犯罪非累犯7.緩刑期滿後犯罪非累犯(因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等同自始未受效力,並非受徒刑執行完畢)8.累犯最高加重二分之一,無最低限制,屬法院裁量空間。
【大園維尼】評論
(A)須以前犯罪曾受徒刑或拘役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