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Lin】評論
提案為法律制定的第一個步驟。提案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及符合組織法規定之黨團。完成三讀之法律案經院長咨請總統公布並函送行政院。總統則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或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之程序,由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憲法第七十二條)。
【金榜題名】評論
總統不是可以提出法律案嗎?
【白書維】評論
【yo】評論
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
【游禮安】評論
五院可以提案,總統不能提